我市完成第二季度传染病量化分级考核工作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,特别是找出当前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,通过督导和检查、督促整改以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,从而提高我市传染病防治整体水平,根据《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传染病防控、免疫预防与规划、结核病防治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由市卫健委组织专家检查组于2019年8月5日-8月22日对全市9个县、区的传染病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和考核。
本次检查覆盖了全市9个县区,随机抽查了不同级别、不同类型的医疗卫生机构共36家,其中涉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、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和县区疾控中心,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门诊日志、出入院登记和化验登记等项目的设置及填写规范;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情况;传染病报告质量;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。
检查结果显示,目前我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现状较好,各级领导比较重视,成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,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、登记等管理制度,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。网络直报系统覆盖了所有乡镇以上医疗机构,并均能正常运行。但是在取得显著进步的同时,也发现了个别医疗单位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,诸如预检分诊不到位、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形同虚设、电子门诊病历系统的不完善、各项记录登记不规范、报告质量良莠不齐等,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全市疫情报告的质量,同时问题的发现也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解决和整改提供了依据。
通过检查,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传染病防控能力提供了良好的材料,为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和策略提供更加科学、可靠的依据。